关于转发《省人社厅、省民政厅〈关于印发“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〉 的通知》的通知 发布时间:2020-06-17 发布来源: 阅读数量: 深社协〔2020〕132号 各社工服务机构: 为加强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,省人社厅、省民政厅制定了《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》(详见附件)。根据深圳市民政局的相关通知精神,特转发给各社工服务机构及社工,相关详情请看通知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《关于印发〈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(联系人:王晓肯,电话:25832816转801) 附件: 1. 附件:关于印发《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》的通知.pdf